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7月4日,科技部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正式启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现将计划全文公布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与疾病进行斗争过程中积累的宝贵人类财富,应该能为人类卫生健康事业发挥重大作用。为提高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世界传统医药服务人类健康的能力,特制定“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科技的进步,人类生存环境、生活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人类医学模式、医疗模式和疾病谱正在发生转变,在现代医学不能充分满足人类防治疾病、维护健康需求的今天,国际社会已经意识到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的健康观念、医疗实践的有效性与现代医学的结合将可能为人类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新模式。世界各国纷纷从法律、标准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加大了对传统医药的支持。WHO强调传统医药能够在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方面发挥重大作用,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推进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的结合。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世界传统医药巨大的医疗科研价值、市场潜力正在世界范围内受到重视,国际市场需求不断增加。
由于文化、历史和宗教背景不同,中医药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尚未被现代社会所广泛接受和理解,与其它传统医药和现代医药间缺乏相互交流的语言;中医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和评价比一般的药物要复杂,其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客观性和可重现性尚有待规范;中医药不良反应的监测系统不完善。如何分享数千年积累的海量中医药信息、不断产生的新的研究资料和产品信息,避免重复和浪费,如何共享中医药知识产权,兼顾各方利益,以及如何在国际范围内开展中医药研究、教育与培训,向世界公众完整准确地传播中医药知识,保证安全有效的使用,尚缺乏技术和方法。中医药在防治人类现代疾病和促进健康方面的作用远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21世纪以生命科学、信息科学和系统科学等为前沿的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的不断增长、大量数据库的出现、分析工具和技术的进步为解答上述中医药等传统医药发展的关键科技问题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这些问题的解答有可能促进多学科的融合和新学科的产生,对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乃至整个科学的发展产生历史性的改变,从而使人类认识生命和疾病过程的方法和手段从整体和综合的角度得到充实和完善。
二、宗旨
通过国际科技合作,深化对生命现象的认识,推动医药科学发展;提高中医药等传统医药服务人类卫生健康能力,发展传统医药产业,有效降低维护人类卫生健康的社会经济成本;促进中西医药体系互补和完善,形成新的医疗保健模式和服务体系。促进东西方文化交融,沟通传统与现代,加强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相互理解,实现世界和谐发展。
三、原则
人类健康为本。加强对危害人类健康的世界性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
中外医药结合。加强中医药等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的相互沟通和理解,深化对中医药科学内涵的认识,促进中医药数千年形成的有效防治方法和手段和世界主流医学体系相结合。
合作互利共赢。根据世界各国特点和健康需求,按照国际惯例广泛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尊重和保护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和知识产权,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各国在建立中医药等传统医药法规和医药评估过程中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使中医药等传统医药得到更加广泛、合理的使用。
四、目标
通过选择代表传统医药的中医药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阐述中医药疗法的作用机制,增进对中医药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接受;研制开发国际市场需求大、安全有效、质量稳定可靠的中医药产品,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增强中医药服务人类健康的能力;制定中医药监督管理及质量保证技术指南,建立国际社会认可和接受的中医药国际标准规范,适应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国家政策及法规的需求;促进中医药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卫生保健系统相结合,增加中医药的可获得性、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培养高水平的中医药国际化人才队伍,尤其是世界各国所需的本土化高级人才,在国际范围内完整准确地传播中医药知识,引导医生及消费者更加合理地运用中医药。推动中医药等传统医药进入国际医药保健主流市场,满足人类社会对中医药等传统医药的医疗卫生保健需要。
五、优先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预防和养生保健临床研究
应用临床流行病学、循证医学、信息技术等现代多学科的方法和技术,开展神经精神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疟疾、艾滋病等中医药防治具有优势和特色,国际社会迫切需求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重大疑难疾病等病种的诊疗方法、治疗方案、评价标准的临床研究,建立国际社会认可和接受的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方法和标准,并对行之有效的成果进行推广。
针对世界不同国家民众医药健康需求特点,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研究针灸、推拿和气功等中医药有效预防慢性病、亚健康状态的方法和作用机理,不断提高中医药预防疾病和养生保健水平,满足现代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卫生医疗保健需求。
(二)研究并促进开发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现代中药产品
依据世界各地区特点和不同市场需求,充分利用数千年积累的中医药资源,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借鉴国际通行的医药标准规范,研究并促进开发在防治现代人类难治病、疑难病方面有特色、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中药产品,提高中医药服务人类健康的贡献度。
针对中药产业链长,成分复杂、质量控制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的特点,有效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形成具中药生产特点、国际认可的现代中药生产技术和方法;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大型中医药研发、生产(种植)和销售集团,增强中医药在世界范围的可获得性、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三)中医药国际标准与规范研究
借鉴中国中医药及国际社会传统医药标准的经验和教训,参考国际现代医药标准规范,依据世界各地区特点和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状况,建立国际社会接受和认可、适合中医药特点和各国(地区)具体情况的标准规范,包括疾病诊断、治疗方法、疗效评价、药理和安全评价、质量控制等在内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研发和生产的国际标准和规范,以及多语种的译释标准等。制定中医药国际注册技术指南,建立中医药国际认证认可中心,逐步形成国际性的中医药监督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规范中医药国际市场,保证中医药应用的安全有效。
(四)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
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和科学界的兴趣点,促进世界各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医院、生产企业间专业知识和科技力量的联合,建立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双边或多边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心、中药安全评价中心、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构建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联合开展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作用机理、有效防治方法和新药研究,以及为国际科学界接受和认可、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和方法研究。
(五)中医药知识的传播
依据世界各国的特点,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的中医药国际传播体系。出版发行有国际影响的中医药学术刊物;建立多语种的国际中医药信息区域中心,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世界传统医药医疗、科研、教学、管理、法律法规和市场等传统医药国际信息中心;翻译、编撰和出版中医药国际医疗、教育、宣传教材,以及古典医籍和现代研究成果的书籍;在世界范围内开展中医药教育、医疗活动,加强中医药科普教育和文化宣传;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和产品;支持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医药协会与当地包括传统医药协会在内的各种学术机构进行交流与合作,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医药知识提供完整准确、科学客观的资料和权威渠道。
(六)培养国际科技合作人才
利用中医药管理、医疗、教育、研发和生产的经验,结合世界各国现代医药和其它传统医药的做法,培育具有新型知识结构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的人才队伍,尤其是要为传统医药人才缺乏的国家和地区培养本土化的高级人才,满足当地发展传统医药的需要。
五、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计划组织机构
由科技部代表中国政府协调有关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组织实施“计划”。成立“计划”组织国际理事会,启动多边合作机制。
由科技部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聘请中医药及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成立“计划”组织国际专家委员会,提出“计划”的优先领域、重点内容和合作方式供“计划”理事会决策。
(二)设立专项资金
中国政府出资启动“计划”,在“计划”的实施阶段,中国政府将加大投入并设立“计划”专项资金,同时吸引外国政府利用其用于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的研究资金共同实施“计划”。同时重视吸引在国际医药市场上有影响力的跨国企业资金投入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